【优化营商环境】兴山下好“先手棋”

2021-03-19 20:34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良好的营商环境,像磁铁般吸引客商聚集。营商环境好了,市场主体蓬勃兴起,还怕女神不来,孩子不优秀……

兴山县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也是下足了功夫,一步步探索推进新发展模式,突出破解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堵点以及痛点,着力打造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让良好的营商环境成为加速发展的“先手棋”。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招标人的首要责任,确保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择优、竞价、廉洁、高效。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1〕2号)要求,兴山县随即启动2000万以上的房建市政项目“评定分离”交易模式。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评定分离”交易新模式,严格规范招标人、评标专家操作流程及交易规则,改变传统“评定合一”的方式,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评标专家回归本职工作,压缩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空间。

后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全力服务项目“评定分离”,通过组织学习省、市有关文件、与住建部门衔接、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指导培训等措施,将“评定分离”招标项目做实做细,切实为建设单位和投标企业服好务,为兴山县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新贡献。

出实招,见实效,不仅如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巧用“减法”,切实减轻投标企业负担,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为企业“减负”,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自2021年3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等“三类费用”。同时,要求各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新政策编制招标文件,不得违规收取相关费用。

“以后企业参与项目投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预计全年可为我们企业节省资金100多万元,真是太好了!”3月17日,得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三类费用”的消息后,宜昌鸿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波兴奋不已。

此举将大幅降低投标企业参与门槛和参与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全面参与竞争提供保障,有效激发招投标市场活力。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负”2.1亿元。

截至3月18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将前期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集中清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清退工作全面完成。

文 | 熊勤

通讯员 | 王芬 高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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